“早產奶這一說法是不科學的,這個概念是對消費者極大的誤導”,日前在三鹿集團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與會的專家紛紛表達了這一看法。
農業部乳品檢測中心主任王金華說,普通百姓對牛奶的生產日期存在誤解,很多人認為牛奶的生產日期就是產品的罐裝日期。誘照庵擲斫餿綣企業在生產時延后打上日期就是“早產奶”。王金華說如果企業這樣的牛奶越“早產”實際上就對自己越不利。
王金華說,依據《產品質量法》釋義和《產品標識標注規定》[技監局監發(1997)172號]釋義,“生產日期是生產者生產的成品經過檢驗的日期,它產品的產出日期”據此,殺菌乳、滅菌乳、酸牛乳、煉乳等產品的生產日期應將罐裝、封口、冷卻降溫后,以及需要繼續發酵的時間(指發酵乳)和檢驗時間計算在內。
王金華舉三鹿為例為消費者算了一筆帳:天津市河西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人員查處的三鹿牛奶的下線日期是7月4日,但包裝上標注的生產日期是7月6日;媒體將其稱為“早產奶”,按照大多數人的邏輯這樣標注對上產商有利。王說這種情況忽視了保質期這一因素,不經檢測合格的產品是不能出廠的,因此企業會盡力縮短檢測時間,以搶出更多的時間在市場上銷售。因此企業不會故意多提前打生僑掌冢那樣等于壓縮產品的銷售時間。
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秘書長喬麗霞說,提前標注日期是行業通行慣例,許多企業在流水作業的時候就已經根據企業的自身情況設定好了延后的日期。
據媒體公開報道,國家有關部門在2003年出臺過相關的規定,一般鮮奶的瞧誑梢員曜⒊傘D+1”(提前一天),酸奶允許標注D+2(提前兩天)。王金華介紹,目前國際上通用的標注生產日期的方式是“保質期至××日”,王認為采用這種標識方式比較明確。
中國奶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魏克佳,認為中國乳品行業暴出的問題根本原因在于法制法規不健全,魏說目前全國還沒有統一的《奶業慣例條例》,僅僅是新疆和黑龍江分別在2003年和2004年出臺了地方條例。魏認為要解決中國乳業發展的瓶頸就必須加強立法規法。
出自: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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