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8日,商務部發布2006年第60號公告,公布了馬鈴薯淀粉反傾銷案的初裁決定,認定原產于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淀粉存在傾銷,并由此對中國的相關產業造成了損害。根據初裁決定,自2006年8月1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歐盟的馬鈴薯淀粉時,應依據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的傾銷幅度(35%―57.1%)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被調查產品馬鈴薯淀粉是以馬鈴薯為原料加工而成的由多葡萄糖分子組成的一種白色粉狀物,其理化指標為:白度(457nm藍光反射率)≥90%,水份≤20%,粘度(4%濃度,700cmg)≥1100BU,蛋白質(干物質中含量)≤0.15%。主要用于食品、醫藥、石油化工、造紙、紡織、飼料、發酵、鑄造、建材等各工業領域。該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稅則號中列在11081300稅號項下。
馬鈴薯淀粉反傾銷案于2006年2月6日立案,是商務部應國內產業申請發起的第一起涉農產品反傾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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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公布對進口馬鈴薯淀粉反傾銷案的初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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